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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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條件(6+3) |
增發股票的一般條件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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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條件3 |
①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 ②本次發行盾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期末凈資產額的40%。 ③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于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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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條件(6+4) |
增發股票的一般條件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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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條件4 |
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經審計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15億元。 ②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平均可分配利潤不少于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③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平均不少于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但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除外。 ④本次發行后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期末凈資產額的40%。預計所附認股權全部行權后募集的資金總量不超過擬發行公司債券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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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換債券持有人權利保護 |
是否擔保 |
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提供擔保,但最近一期期未經審計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15億元的公司除外。 |
擔保方式 |
①以保證方式提供擔保的,應為連帶責任擔保,且保證人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凈資產額應不低于其累計對外擔保的金額。 ②設定抵押或質押的,抵押或質押財產估值不低于擔保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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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范圍 |
全額擔保,包括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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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 |
證券公司或上市公司不得作為發行可轉債的擔保人,但上市商業銀行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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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換公司債券轉為股份 |
轉股時間 |
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后方可轉換為公司股票。 |
轉股價格 |
不低于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20個交易日該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交易日的均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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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轉股價格 |
法定調整: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后,因配股、增發、送股、派息、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上市公司股份變動的,應當同時調整轉股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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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定調整:募集說明書約定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的,應當同時約定:①轉股價格修正方案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表決,且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同意。股東大會進行表決時,持有公司可轉換債券的股東應當回避。②修正后的轉股價格不低于前項規定的股東大會召開日前20個交易日該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交易日的均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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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最短為1年,最長為6年。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 |
【提點】該知識點屬于重要知識點,利用表格歸納對比,能夠幫助考生節省很多時間,考生一定要利用起來進行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