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
具體規定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納稅人在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的憑證的當天,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納稅期限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的10日內。
納稅地點
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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