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2017年CPA考試大綱將于3月份公布,不少考生沒有17年的CPA備考方向,所以北京注協培訓網內專家特地編寫了2017年CPA考試專業階段6科備考預習講義——2017年CPA《經濟法》考前預習講義,重點章節,重點知識點。
第十一章 反壟斷法律制度
第一節 反壟斷法律制度概述
二、相關市場界定
1.相關市場的概念及維度
【解釋】壟斷是個相對概念。在一定范圍的市場內的壟斷,如果放在更大范圍的市場內進行考察時,就不一定是壟斷。因此,認定壟斷之前必須先界定市場的范圍。在反壟斷法上,這個一定范圍的市場就是相關市場。
(1)相關市場是指經營者在一定時期內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務進行競爭的商品范圍和地域范圍。
(2)界定相關市場涉及的維度包括商品、地域和時間三個維度。
2.相關商品市場及其界定
相關商品市場,是指具有緊密替代關系的商品范圍。由于商品市場存在著賣方和買方兩方主體,因此,商品市場一般從需求可替代性和供給可替代性兩方面分析和界定。
3.相關地域市場及其界定
相關地域市場,是指相同或具有替代關系的商品相互競爭的地理區域。
4.相關時間市場
相關時間市場是指相同或近似的商品在同一區域內相互競爭的時間范圍。
5.假定壟斷者測試
假定壟斷者測試是一種在相關市場界定實踐中被普遍使用的經濟學分析方法。該方法提高了相關市場界定中的替代關系測試的客觀性和準確性。
(1)假定壟斷者測試在相關商品市場界定中的應用
通過假定壟斷者測試界定相關商品市場的基本路徑是:假設反壟斷審查關注的經營者是以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的壟斷者,在其他商品的銷售條件保持不變的情況下,看其能否持久(一般為1年)而小幅(一般為5%——l0%)提高其商品的價格,并仍然有利可圖。如果能,則其商品可以單獨構成一個相關市場;如果在此過程中,由于其商品漲價導致需求者轉向購買與其商品具有緊密替代關系的其他商品,從而引起假定壟斷者銷售量下降,并最終無利可圖,則其商品不能單獨構成一個相關市場,需求者所轉向的其他商品與其商品也同處一個相關市場。按如此路徑繼續測試,直至該經營者可以通過持久而小幅的漲價實現盈利,由此便界定出相關商品市場。
(2)假定壟斷者測試在相關地域市場界定中的應用
界定相關地域市場與界定相關商品市場的思路相同:假設反壟斷審查關注的經營者是以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的壟斷者,在其他地域的銷售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看其對目標地域內的相關商品進行持久(一般為1年)小幅漲價一般為(5%——l0%)是否有利可圖。如果答案是肯定的,目標地域就構成相關地域市場;如果其他地域市場的強烈替代使得漲價無利可圖,就需要擴大地域范圍,直到漲價最終有利可圖,該地域就是相關地域市場。
第二節 壟斷協議規制制度
一、橫向壟斷協議規制制度
橫向壟斷協議被認為是最原始、最直接、危害最大的壟斷行為。《反壟斷法》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下列壟斷協議:
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 |
1.通過協議統一確定、維持商品的價格,統一提高商品價格 2.對經營者定價過程設定統一的限制條件:(1)固定或者變更價格變動幅度;(2)固定或者變更對價格有影響的手續費、折扣或者其他費用;(3)使用約定的價格作為與第三方交易的基礎;(4)約定采用據以計算價格的標準公式;(5)約定未經參加協議的其他經營者同意不得變更價格等。 |
限制商品的生產數量或者銷售數量 |
1.以限制產量、固定產量、停止生產等方式限制商品的生產數量或者限制商品特定品種、型號的生產數量; |
分割銷售市場或者原材料采購市場 |
1.劃分商品銷售地域、銷售對象或者銷售商品的種類、數量; |
限制購買新技術、新設備或限制開發新技術、新產品 |
1.限制購買、使用新技術、新工藝; 2.限制購買、租賃、使用新設備; 3.限制投資、研發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 4.拒絕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 5.拒絕采用新的技術標準。 |
聯合抵制交易 |
1.聯合拒絕向特定經營者供貨或者銷售商品; 2.聯合拒絕采購或者銷售特定經營者的商品; 3.聯合限定特定經營者不得與其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進行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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