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資委(局)、銀監局、保監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國資委,相關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險公司:
為進一步推動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以下簡稱通用分類標準)擴大實施,促進企業財務會計信息化建設,全面提升會計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關于發布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的通知》(財會[2010]20號)、《財政部關于實施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的通知》(財會[2010]23號)、《財政部關于印發石油和天然氣行業擴展分類標準的通知》(財會[2011]22號)、《財政部、銀監會關于印發銀行業擴展分類標準的通知》(財會[2012]23號),財政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決定自2013年在相關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險公司實施通用分類標準(名單見附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單位
實施通用分類標準的大型企業共11家,實施通用分類標準、石油和天然氣行業擴展分類標準的大型企業共3家。
實施通用分類標準、銀行業擴展分類標準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共18家。
實施通用分類標準的保險公司共5家。
除西藏自治區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各省份)財政部門(以下簡稱各省級財政部門),應當選擇一定數量本地大中型企業實施通用分類標準。2012年已經實施通用分類標準的省份,2013年實施企業數量在保持不低于2012年數量的前提下,鼓勵自愿擴大實施范圍,其他省份實施企業數量不少于3家。
地方實施企業的選擇應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執行企業會計準則;二是財務報告不涉及國家秘密;三是會計信息化基礎好,人員素質高。
鼓勵省級財政部門在財政部指導下,與本地其他相關部門合作推進通用分類標準實施和可擴展商業報告語言(XBRL)技術規范系列國家標準(GB/T25500)應用(以下簡稱XBRL應用)。
二、實施要求
實施單位應當按照通用分類標準及相關行業擴展分類標準編制其2012年度 XBRL格式財務報告,并按照財政部要求報送。實施單位應當按照以下要求開展工作:
(一)工作機制。
通用分類標準的實施,是我國會計信息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是企業財務報告信息標準化的重要舉措,關系到信息化環境下企業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各實施單位應當高度重視實施工作。實施通用分類標準的單位應當成立由企業負責人牽頭的通用分類標準實施工作組,組織協調財務、信息技術等部門,根據自身信息化工作水平,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并嚴格加以落實,確保通用分類標準在本單位順利實施。
各省地方大中型企業應當在2013年4月15日前將本單位實施工作組名單報本省會計管理部門,其他實施單位應當在2013年4月15日前將本單位實施工作組名單報財政部會計司。
(二)實施方式。
實施單位應當遵循通用分類標準及其指南和《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編報規則》的相關要求,同時參考《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講解》,編制2012年度XBRL格式財務報告。實施單位應當根據需要,自主選擇合適的咨詢機構和軟件開展通用分類標準實施工作。為保證實施工作質量,實施單位應當選用通過XBRL技術規范系列國家標準(GB/T25500)符合性測試的軟件。
2013年前已實施通用分類標準的單位,應當結合企業自身實際情況,積極研究并盡早實現將XBRL報送功能與企業財務信息系統或其他信息系統結合,實現自動化的嵌入式報送,即編制本單位XBRL格式財務報告的主要數據直接來自已有信息系統,不需手工重復錄入。選擇在2013年實施嵌入式報送的實施單位,應當在2013年5月15日前書面通知財政部會計司。
2013年首次實施通用分類標準的企業,鼓勵選擇具備嵌入式XBRL報送功能的軟件。
(三)積極探索內部應用。
XBRL作為全球通用的企業報告數據標準,具有跨平臺,不受應用程序限制等優勢,在企業內部經營管理中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鼓勵有條件的實施單位積極探索XBRL技術在本企業內部管理中的應用。實施單位應當積極研究,并逐步實現將實施通用分類標準與提升企業內部管理信息標準化緊密結合。
(四)主動做好長期規劃。
實施單位在制定本單位會計信息化整體規劃時,應當將XBRL技術納入系統規劃,以實現不同信息系統間的標準統一、信息共享,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日益多樣化的信息需求。
(五)嚴格開展校驗工作。
XBRL格式財務報告是按照XBRL技術規范系列國家標準(GB/T25500)編制的、符合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標準化電子財務報告信息。實施單位在正式報送前,應當對本單位XBRL格式財務報告做好自我校驗工作,確保其符合XBRL技術規范系列國家標準(GB/T25500)、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及其指南和編報規則。為幫助各單位做好校驗工作,財政部將通過網絡部署相關系統,為實施單位提供自助校驗服務,作為實施單位自我校驗的補充。各實施單位不得以財政部提供的校驗服務替代自我校驗工作流程。
財政部將對實施單位報送的XBRL格式財務報告進行接收校驗,不能通過校驗的,將不予接收。根據工作進展情況,財政部將選擇部分省市開展省級財政部門校驗工作試點。對于試點的省級財政部門,財政部將提供必要指導和幫助。
(六)按時完成報送程序。
各類實施單位的報送時間安排如下:
1.實施通用分類標準的14家大型企業,應當在2013年7月31日前向財政部報送其XBRL格式財務報告實例文檔和擴展分類標準。財政部將在8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對各企業提交的XBRL格式財務報告進行測試校驗,各實施企業根據測試校驗結果配合修改完善,并于9月15日前完成最終報送。
2.實施通用分類標準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保險公司,應當在2013年8月15日前向財政部報送其XBRL格式財務報告實例文檔和擴展分類標準。財政部將在8月16日至9月15日期間對各單位提交的XBRL格式財務報告進行測試校驗,各實施單位根據測試校驗結果配合修改完善,并于9月30日前完成最終報送。
3.實施通用分類標準的地方大中型企業,應當在2013年8月31日前向財政部報送其XBRL格式財務報告實例文檔和擴展分類標準。財政部將在9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對各企業提交的XBRL格式財務報告進行測試校驗,各實施企業根據測試校驗結果配合修改完善,并于10月15日前完成最終報送。
(七)責任豁免。
對于實施單位報送的2012年度XBRL格式財務報告實例文檔,相關單位對其編制的實例文檔免于承擔會計責任,相關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免于承擔審計責任。
三、組織領導
財政部統一協調組織全國的通用分類標準實施工作,并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落實以第三方平臺對相關軟件進行XBRL技術規范系列國家標準(GB/T25500)符合性測試認證;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導中央企業通用分類標準實施工作,并會同財政部研究以通用分類標準為基礎,擴展制定國資財務監管報表擴展分類標準,在中央企業國資財務監管領域推進XBRL應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通用分類標準實施工作,并會同財政部更新銀行監管報表XBRL擴展分類標準,不斷提升XBRL在銀行和銀行監管領域的應用效能;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導保險公司通用分類標準實施工作;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統一協調指導XBRL技術規范系列國家標準(GB/T25500)的執行、宣傳貫徹和培訓工作;各省級財政部門會同本省國資委(局)指導本地區通用分類標準實施工作。
各省級財政部門應當高度重視通用分類標準的實施工作,安排經費保障實施工作順利開展。各省級會計管理部門應當指定專人負責通用分類標準實施的組織協調,及時總結工作經驗,積極探索通用分類標準對促進企業經營管理的作用,確保通用分類標準實施工作取得實效。請各省級會計管理部門確定1名聯絡員,負責通用分類標準實施工作的交流與聯系,并在2013年4月15日前將本地區實施企業名單、省級財政部門和實施企業聯絡員姓名及聯系方式報財政部會計司。
四、其他事項
實施通用分類標準的最終目標是在相關政府和監管部門之間實現企業財務報告信息的信息共享、互聯互通,并為市場中的其他使用者提供標準化的會計信息;同時,幫助企業避免重復報送,減輕企業對外報送負擔,并引導企業提升內部會計信息和管理信息的標準化水平。實施單位應當認真梳理、比對通用分類標準及相關行業擴展分類標準元素,避免重復定義,提升企業間XBRL格式財務報告信息的可比性。對于企業會計準則所規定的會計概念,一旦通用分類標準或相關行業擴展分類標準已有定義,實施單位不得重復定義或擴展。實施單位為大型企業集團、涉及多個行業領域的,可自行選擇部分或全部通用分類標準的行業擴展。相關軟件公司所開發的XBRL軟件,應當嚴格遵循XBRL技術規范系列國家標準(GB/T25500),并能夠滿足通用分類標準及其指南和編報規則的要求,幫助實施單位避免重復定義元素。
財政部將于近期對2013年首次實施單位進行通用分類標準實施培訓。具體時間和培訓安排,另行通知。
為及時收集和反饋實施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實施單位應當確定1名聯絡員,負責通用分類標準實施工作的交流和聯系,地方國有大中型企業應當按照本省會計管理部門要求將聯絡員姓名及聯系方式報本省會計管理部門,其他實施單位應當在2013年4月15日前將聯絡員姓名及聯系方式報財政部會計司及相關監管部門。
各相關單位在通用分類標準實施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財政部及相關監管部門。
聯系人:
財政部會計司準則一處 趙金光 冷冰
電話:010-6855 3275 6855 3016
傳真:010-6855 2534 6855 3016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南三巷3號 100820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國資委財務監督及考核評價局監測處 邱鵬
電話:010-6319 3893
傳真:010-6319 3798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銀監會財會部制度處 石曉樂
電話:010-6627 9031
傳真:010-6629 9190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保監會財會部財務監管處 王浩
電話:010-6628 6011
傳真:010-6628 8102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工業二部信息
技術與自動化處 劉大山
電話:010-8226 2927
傳真:010-8226 0679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財政部 國資委 銀監會 保監會 國標委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