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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中的重要知識點“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為”:
2020注會《經濟法》高頻考點
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為
1. 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是自然現象、事件、人的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必須是將來發生的事實。必須是將來不確定的事實。條件應當是雙方當事人約定的,條件必須合法。
2.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設定一定的期限,并將期限的到來作為效力發生或消滅前提的民事法律行為。
附條件的法律行為和附期限的法律行為的區別
法律行為 | 依據 | 法律效力 |
附條件的法律 行為 | 以未來不確定的 事實 | 法律行為效力的產生或消滅具有不確定 性 |
附期限的法律 行為 | 以一定期限的到 來 | 法律行為效力的產生或消滅是確定的、 可預知的 |
【例題 1.單】根據民事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附條件民事法律行為所附條件的表述中,正確的是()。(2017 年)
A.既可以是人的行為,也可以是自然現象
B.既可以是將來事實,也可以是過去事實
C.既包括約定事實,也包括法定事實
D.既可以是確定發生的事實,也可以是不確定發生的事實
【答案】A
【例題 2.單】張某與李某簽訂一份買賣合同,約定如果當年張某讀高三的女兒考不上重點大學,則張某將房屋賣給李某,帶女兒出國。因李某購房心切,暗地安排一帥哥去學校結識張某的女兒,后帶著張某的女兒到處游玩,導致張某原本成績優異的女兒,高考落榜, 遂李某要求張某將房屋賣與自己。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對該買賣合同的表述正確的是( )。
A.條件成就,張某須履行合同
B.條件不成就,張某無須履行合同
C.期限屆至,張某須履行合同
D.附解除條件的合同,條件未成立,張某無須履行合同
【答案】B
【解析】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本題屬于附生效條件的合同,李某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 視為條件不成就,張某無須履行該合同。
【例題 3.單】下列各項中,屬于附期限的法律行為的是( )。
A.公司對考核優秀者,年終獎勵了小汽車一輛
B. 甲對乙提出,如果乙考上北大就送一臺平板電腦
C. 丙和某銀行簽訂房屋抵押合同,雙方約定將抵押物的登記作為抵押權設立的條件
D.丁對他的女朋友許諾,在結婚時給她買一個鉆戒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附條件的法律行為。選項 A 所述條件為已經發生過的而不是將來有可能發生的;選項 B 所述為附解除條件的法律行為;選項 C 所述的合同生效條件是法定的, 不是約定的;選項D 所述為附期限的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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